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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率全國之先核撥丹娜絲風災店家慰助金 10月30日起發放

2025-10-30

記者 蘇璇/報導

店家援助慰助金發放圖卡

臺南市政府今(30)日宣布,針對受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影響的店家,自114年8月11日起受理慰助金申請作業,並已率全國之先完成核撥程序,預計自10月30日起陸續發放,協助受災商家加速復原營運。

市府提醒,符合資格的業者可至民治市政中心及永華市政中心兩處櫃檯辦理送件,亦可採郵寄方式申請。申請期限至114年12月31日止,逾期恕不受理,請店家儘速完成申請,以免影響權益。

根據經濟發展局說明,本次慰助方案適用於具稅籍登記之商業店家,凡因災害導致鐵捲門、招牌、展示架等生財器具損壞者,每家可獲得新臺幣1萬元慰助金。

申請時須檢附:

申請表

受災照片或受災證明

負責人身分證影本

店家或負責人存摺封面

領據及切結書

相關資訊與表件可至經發局官網查詢:臺南市經濟發展局官網

經發局進一步表示,114年10月以後提出申請的案件將採集中審查制,核撥時程相對延長,建議業者及早申辦。 經發局長張婷媛指出,災後店家復原關係地方經濟穩定,市府除積極爭取中央補助外,亦簡化行政流程,讓慰助金能迅速到位,發揮實質效益。她呼籲尚未申請的業者把握時限,儘速送件,確保慰助金順利入帳,協助臺南商圈重拾活力。